企业采购 AI 视频时,合同不能只约定时长、分辨率和交付日期。至少还要写清输入素材是否合法、哪些环节使用 AI、成片和中间文件怎样使用、人物肖像与声音是否获授权、谁负责添加和保留 AI 标识,以及发生投诉时由谁处理。
本文核验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适合品牌方、制造企业、广告主及视频项目负责人做采购前检查。内容是制作与交付角度的通用建议,不替代律师对具体合同、素材和发布地区的审查。
一、先分清素材、工具与项目成果
输入素材包括企业 Logo、产品图、字体、音乐、视频片段、人物照片、配音和脚本,可能涉及著作权、商标、肖像、声音、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合同应列明素材由哪一方提供、授权范围是什么,以及是否允许上传第三方 AI 服务。
付费购买某个 AI 工具,也不等于所有输出当然可以无条件商用。项目开始前仍要核对账号类型、商业使用条款,以及字体、音乐、插件、数字人等第三方资源的单独许可条件。
《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AI参与程度不同的内容能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还可能需要结合人的具体创作贡献判断。因此合同应具体约定可交付成果、许可或转让范围,不能只写一句“所有版权归甲方”。
二、合同里建议写清的六项内容
第一,写明 AI 使用边界。哪些镜头采用生成、合成、数字人、声音克隆或 AI 辅助后期,哪些内容必须实拍;未经确认,不应替换真实人物、产品结构和关键事实。
第二,列出素材来源与保密要求。分别记录甲方和制作方提供的素材,约定授权保证、使用目的、保存期限和删除安排。涉及未公开产品、客户资料或人物信息时,还应确认是否允许上传第三方平台。
第三,明确人物授权。使用真实人物形象、声音克隆或可识别的数字替身前,应取得明确授权,并写清用途、平台、地域、期限和是否允许再编辑。授权演员出镜,不等于当然授权制作数字分身或长期复用声音。
第四,明确交付物和使用范围。列明成片、横竖版、无字幕版、配音、封面、中间素材和工程文件是否交付,并写清是否允许投放、改编、拆条、转授权或二次生成。
第五,约定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标识包括公众可感知的显式标识和写入文件数据的隐式标识。合同应约定由谁制作合规版本、谁在发布平台主动声明,以及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或隐匿规定标识。
第六,写清验收与风险处理。针对文字错误、产品结构偏差、人物不一致、动作异常等问题,约定修改轮次和必须修正的缺陷;同时约定发生平台提示、权利人投诉或下架通知后的响应时限、证据提供、替换方案和费用承担。

三、三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是“用了付费 AI 工具就可以任意商用”。工具允许商业使用,只解决部分平台许可问题,并不自动覆盖输入素材、人物权利、商标、字体、音乐和生成结果中的第三方风险。
误区二是“导出没有水印就不用标识”。现行规则区分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内容发布者还应按规定主动声明并使用平台提供的标识功能。企业不应要求制作方删除已有标识后直接上线。
误区三是“拿到 MP4 就取得全部权利”。文件交付、所有权、著作权归属、使用许可和工程文件交付是不同问题,必须分别写清。
四、签约前快速核对什么?
甲方可以要求方案或合同附件回答:使用哪些 AI 工具和第三方资源;输入素材由谁提供;人物形象和声音是否有书面授权;交付哪些版本;使用平台、期限和地区是什么;标识由谁处理;发生投诉如何替换和下架。制作方也应在报价前确认企业的传播渠道、投放计划、保密级别和品牌审核人。
五、FAQ
企业可以要求无显式标识的内部审片版本吗?具体应结合服务提供者规则和使用场景处理。即使获得内部版本,公开发布时仍应履行主动声明和标识义务,不能恶意删除或隐匿依法应保留的标识。
AI 视频的版权能否全部转让给企业?不能只看一句合同表述。应先区分人的创作成果、视听作品、第三方素材许可和纯生成部分,再约定可以转让或许可的具体权利、范围与期限。
合同需要写出所有提示词吗?通常没有必要无条件交付全部提示词,但可以约定关键记录的留存、保密和争议核验方式。提示词如包含企业方案或商业秘密,还应限制访问和再利用。
了解睿影传媒广告片与产品视频制作:https://raystudio.art/services/dongguan-guanggaopian
参考睿影传媒TVC案例:https://raystudio.art/projects/ntmhqtbxa09ge4vawr698m67
提交项目需求与使用场景:https://raystudio.art/contact#project-brief-form
六、参考来源与内容说明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2025年3月14日发布,2025年9月1日起施行:https://www.cac.gov.cn/2025-03/14/c_1743654684782215.htm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45438—2025《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2025年2月28日发布,2025年9月1日起实施: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std/newGbInfo?hcno=F32EA2A561F1886CD8D606513512D54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https://www.cac.gov.cn/2023-07/13/c_1690898327029107.htm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https://www.npc.gov.cn/c2/c30834/202011/t20201119_308796.html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https://wb.flk.npc.gov.cn/flfg/PDF/bd53dd912c1048f2aecbaa229238334b.pdf
本文由广东睿影影像团队根据现行公开规则及商业影像项目沟通流程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项目涉及广告投放、人物数字分身、跨境发布或高价值知识产权时,建议由专业律师结合合同和素材逐项审查。

